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C—2022CS062101
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践教育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图文中心楼层改造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00000
最高限价(元):3898115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本工程设定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3898115元【本项目无暂列金额】。所报价格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三层信息素养培训室、研讨间、古籍修复室、四层研习区、本科生教材教参库、硕博研学区等,以及涉及范围的公共区域室内顶棚、墙面、地面装饰装修、强弱电、暖通和智能化等工程的施工。
3.项目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内容与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120 日历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四条规定。浙财采监〔2019〕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4.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授权代表均为投标企业在册职工【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登入“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西侧连廊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或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投标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投标文件。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7.电子交易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人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或非采购人操作原因引起的不能取读U盘“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有疑问,可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支持。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82250
质疑联系人:谢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566992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鸿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29065737
质疑联系人:孟雯
质疑联系方式:139674800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